索 引 号 H015/2023-74564 成文日期 2023-11-0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水利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对萧山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6 16: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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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编制(详见附件1)。为确保公正、公开、透明,现对划定方案公示如下。

一、划定标准

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具体范围线(详见附件2)根据水利工程实际进行划定。

二、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2、在堤身、渠身上垦植;

3、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者管道上开缺、阻水、挖洞;

4、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5、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开矿等活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等方式向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1:萧山区水利工程划界汇总表 萧山区水利工程划界图(闸、堤防、山塘).zip

附件2:堤防、水闸、泵站、闸站、山塘划界图纸

联系人:吴永潮  电话:82193613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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