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5/2023-74568 成文日期 2023-11-06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
文号 有效性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6 16: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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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根据以下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内容

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共6个选题(见附件),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软科学项目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选择“个人登录”,其他单位申请人选择“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事业单位申请人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申请人登录后进入“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信息管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受理: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   电话:87080230

吕克斐   电话:87025452

萧山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

倪钊叠   电话:82898517;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法规处

杨逸雯   电话:85255673

萧山区科技局综合服务科

叶佩琼   电话:83897515。

附件1: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doc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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