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3-75142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现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
2023年3月底前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依据
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废止;
2.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消失,实际上已经不再实施的,宣布废止。
(三)清理程序
1.制定清理方案,通知各责任科室 (单位)报送清理意见;
2.审核、汇总清理意见,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3.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各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 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意见建议,将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公开;
5.局法制科合法性审查;
6.清理结果审议稿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介绍了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存量5件行政现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其中:继续有效3件、宣布废止2件。明确本次清理宣布废止的行政现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倪建萍
联系电话:0571-89618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