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3-74767 成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标准,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5 15: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品牌质量以及标准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对知识产权战略等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2021年9月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萧山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每一次质量领域变革创新都促进了生产技术进步、增进了人民生活品质。中国致力于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我区作为传统制造业大区,规上企业全市最多,但品牌企业数量少,制造业企业中品牌企业的销售额占比,近三年位列13个区县市的末几位,远低于杭州市平均水平。亟需鼓励企业创牌创优,出台品牌建设及推进质量强企激励政策。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会。纲要突出“质量引领”,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更高水平创造、更高效益运用也提出迫切要求,需要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区、发挥好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中的强大引擎作用,是萧山高水平建设“亚运国际城·数智新萧山”、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板和新时代共同富裕新标杆的关键支撑。萧山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强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制造中心、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型科创中心和全域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萧山区块,迫切需要紧抓创新供给优化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产业优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 全链条” 提升,全面激发知识产权对创新和经济竞争力提升的激励作用。

但我区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一直比较薄弱。一方面,发明专利质与量,相较滨江、西湖、钱塘、余杭等周边区县,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缺乏、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不够活跃、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较为突出。为切实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我区还需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特别是加强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试点示范建设、储备运营、转化运用、服务提升等方面的激励,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护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

标准化是创新生态中的重要一环,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2021年10月《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实施,对标准创新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通过“政策引领+创新积累”,推动我区企业标准创新创奖积极性。

二、制定过程

《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我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杭州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对照我区实际,参考周边余杭、滨江、钱塘等区域政策,同时征求相关部门、走访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调整内容,形成目前文本,同时于2023年7月10日向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送的意见征求函,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萧山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8月11日公示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8月12日我局对该实施细则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8月14日该实施细则经局“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同意。10月3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在鼓励企业创牌创优方面。一是调整新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补助标准,与商务部门统一给予每件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50%的补助。二是增加了质量管理创新奖,每个奖励10万元,提高了区政府质量奖的奖励标准,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二)鼓励标准认证认可创新。一是增加了鼓励参与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内容。新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是降低了全国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的资助金额。全国性团体标准从原10万降低为3万,省级团体标准从原5万降低为1万。三是增加了同一年度同一单位(修)定团体标准的资助限制。增加:“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制定团体标准的补助最多不超过2项”的表述。四是新增了鼓励参与各级试点示范建设的政策。牵头完成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每项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补助。获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认定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五是增加了对绿色产品认证的补助,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给予首项认证5万元补助,后每增加1项认证给予1万元补助,同年度同一企业最多补助3项认证。

(三)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一是增加了对中国商标金奖、省知识产权奖的奖励,并适当提高了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创意大赛的相关奖励,增加对优秀奖的奖励,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提升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的影响力,增加企业竞争力。二是增加对首次认定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5万元奖励。三是提高了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单位的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人拥有10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给予每年每件3000元补助。四是新增对通过开展自主研发活动,首次实现无发明专利“清零”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五是增加对开展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预警分析、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等项目的,给予项目建设经费50%补助。六是增加对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托管中小微企业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知识产权贯标的进行补助。

四、适用说明

本细则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单位,其中事业单位均不含财政补助预算单位。本细则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起施行,施行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符合本细则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财科  朱宵峰

联系电话:0571-8389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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