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7/2023-74698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三季度外贸包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杭州市萧山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负面清单事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为D类。
二、申报标准
1、萧山区外贸企业组团赴境外参展、商务采购或商务洽谈活动,实际成行的来回经济舱机票给予支持。
2、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航线要求
需团组出行,不限制出入境地及转机地。转机的需提交联程机票。
三、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应航班的机票、行程单等相关支付凭证。(欧洲可视同一个大区域)
6、中国籍员工需提交在所在企业缴纳90天社保证明、雇佣合同等证明;外籍员工需提供雇佣合同、工资和缴税等证明。(员工出行前,若社保不满90天的无法申请)
7、参展或商务拜访证明:出访人员进行商务活动时的照片(参展照片、拜访客户的照片等,可A4纸打印)、邀请函、订单合同、支付凭证、护照出入境资料等可证明其出境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申报企业对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将影响申报,请务必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二)申报文件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必须使用A4纸,并按规定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三)企业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限于上述规定的内容,当审计或审核单位需要提供更多材料时,申报企业应当提供。
(四)请于2023年11月17日之前将材料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后送至区商务局外贸科(萧山科创中心C座1121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商务局:张雨晴、高李杨;
联系电话:82898589、82898585。
附件:1.封面模板
2.机票项目申报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