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7/2023-74698 成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三季度外贸包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17: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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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三季度外贸包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杭州市萧山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负面清单事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为D类。

二、申报标准

1、萧山区外贸企业组团赴境外参展、商务采购或商务洽谈活动,实际成行的来回经济舱机票给予支持。

2、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航线要求

需团组出行,不限制出入境地及转机地。转机的需提交联程机票。

三、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应航班的机票、行程单等相关支付凭证。(欧洲可视同一个大区域)

6、中国籍员工需提交在所在企业缴纳90天社保证明、雇佣合同等证明;外籍员工需提供雇佣合同、工资和缴税等证明。(员工出行前,若社保不满90天的无法申请)

7、参展或商务拜访证明:出访人员进行商务活动时的照片(参展照片、拜访客户的照片等,可A4纸打印)、邀请函、订单合同、支付凭证、护照出入境资料等可证明其出境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申报企业对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将影响申报,请务必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二)申报文件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必须使用A4纸,并按规定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三)企业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限于上述规定的内容,当审计或审核单位需要提供更多材料时,申报企业应当提供。

(四)请于2023年11月17日之前将材料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后送至区商务局外贸科(萧山科创中心C座1121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商务局:张雨晴、高李杨;

联系电话:82898589、82898585。

附件:1.封面模板

          2.机票项目申报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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