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3-47759 成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17: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萧山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萧山区文化路87号,联系电话:0571-835189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中央、省、市、区级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公示、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我局在 “政府信息公开网”“透明售房网”“萧山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923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75件,其中当面申请14件,网络申请642件,来信申请19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结659件(含上年度流转4件),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剩余20件流转至下一年度。2022年度,针对萧山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牵头,各科室、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三是建立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广泛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依托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透明售房网等平台,做好常规政务信息公开。同时,“萧山住建”公众号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推出“疫情防控、共同富裕、绿色先行、文明工地”等专题宣传,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住建工作新成就、住建干部新形象、住建事业新气象,扩大住建影响力。2022年,“萧山住建”共发布525条信息,单篇最高浏览量达到38007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制建设考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科室、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三是强化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日常监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整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针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5

0

0

0

0

0

6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9

0

0

0

0

0

4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4

0

0

0

0

0

1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9

0

0

0

0

0

7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9

0

0

0

0

0

6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2

2

6

1

0

1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丰富多样。信息公开的部分内容不够全面、比较单一,个别内容更新也不够及时,个别栏目的更新存在上级部门“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 

二是依申请公开件数量剧增。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75件,位列全区首位,并且出现同一时段内、同一事项超百件集体申请现象,给按时答复带来一定难度,同时增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三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顾,无法安排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导致投入该项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尤其在面对海量依申请公开件时,无法确保工作的及时、规范、高效。

(二)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会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萧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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