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2/2023-00083 成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14: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一、总体情况

本文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28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止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中国萧山”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7条,其中,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371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2条(文字和图解版),发布民生价格和服务价格信息11件,发布财政信息6件(部门预算4条,部门决算2件)。一年来,我局坚持做到了主动、依法、适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2件,均为自然人提交,已答复的36件(1件重复申请),补正5件均未回复,1件还未答复(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后续有补正,还在答复阶段)。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已经主动公开)17件,“无法提供、重复提供或所需信息职权不在我局”19件,本年度有2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我们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按时答复,进一步完善了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2022年,未发生漏办、迟办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新媒体平台,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充分协调好平台实时信息动态,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建立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便公众进行监督;四是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通过推进流程再造,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萧山发改”等媒体账号等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对微信公众号“萧山发改”的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并严格贯彻落实基层“两化”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务信息发布的标准和质量。一是对发布平台进行明确,从2022年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萧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对发布内容强化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通过区综合业务平台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整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依托了萧山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375907/index.html)和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iaoshan.gov.cn/)。 两个平台主动公开我局公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需增加;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在信息公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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