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2-67183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产〔2022〕49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拨付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创建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16: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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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镇、戴村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休闲乡村和农家乐集聚村创建指南>的通知》(浙农产发〔2019〕4号)、《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休闲乡村和省级农家乐集聚村项目申报的函》、《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 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实施单位申报、镇街初审推荐和上级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河上镇东山村、河上镇凤凰坞村、戴村镇尖山下村被列入2020年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创建名单,戴村镇方溪村列入2021年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创建名单。经过实施创建,4个村已完成省级集聚村创建并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现给与各集聚村创建单位20万元奖补资金,共计80万元(浙财农[2019]47号42万元、浙财农[2020]5号18万元、浙财农〔2021〕12号20万元)。

请各单位接文后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到农业农村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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