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6/2023-47955 成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6: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 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杭州市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28 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大力关怀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大力关怀和悉心指导下,按照要求,重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等重要考核指标的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完成信息公开答复3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0件,申请人主动撤件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办结完成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做好信息管理的审查和整改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部门和机构信息。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利用系统纠错功能和工作人员自查,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准确率;二是严格自媒体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均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三是健全整改机制,由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落实信息的整改,并通知负责信息起草相关责任人,避免再次发布错误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同时以“萧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为辅助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和内容监测,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1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申请人主动撤件)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围绕重点公开力度还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團还需细化。二是解读回应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缺三多元化,解读水平仍需提高。回应群众关切需更有前瞻性;三是系统谋划手段创新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工作有所欠缺,社会化宣传科普手段和方式仍较单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主动意识,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问题,细化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推动解读形式多元化,加强实质性解读。加强应急安全公开宣传教育,通过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开公开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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