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3/2023-47910 成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0: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办公室根据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萧山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家统计局《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国统办函〔2021〕5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28号)及萧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用好萧山区政务公开网和“萧山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公开统计部门各类信息,如统计部门文件、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经济运行进度数据、数据发布与解读以及财政预算决算、干部人事任免、统计执法等相关信息,涵盖了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人事任免、财务及统计业务等各个方面。2022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萧山区统计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工作责任制。严格按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符合相关规定。在人员分工调整后,及时公开领导及内设部门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萧山区统计局以萧山区政府政务公开网为主要公开平台,落实专人负责,依法主动公开统计部门各类政府信息,以及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用好“萧山统计”微信公众号这一新媒体平台,建立专班化工作机制,开展统计宣传服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萧山区统计局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审核各类信息。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牵头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事务,落实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全流程管理,接听公开电话,接收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对外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救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未接到监督投诉电话,无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萧山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外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个别信息在发布时审核不够严格,信息的格式不符合网站标准,包括有些表述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审核和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补齐短板,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强化学习培训。除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外,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梳理归纳常见易错表述,进一步规范信息文字表述。二是强化检查审核。压实各级责任,从信息制作源头加强把关,对存在错误的信息要求责任科室立即改正,并对同类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办公室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重点审核易错表述和信息格式,审核无误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对信息错误较多、或出现严重性错误的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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