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3/2023-47831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6: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 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杭州市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28 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托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招标投标、部门政务动态等内容,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保障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法定职责范围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将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三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照区府办政务公开要求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公开内容。2022年以来,我局共发布公示公告80条,2021年部门决算1条,2022年单位、部门预算2条,疫情防控科普宣传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3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说明3条,政策解读2条,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执行情况4条,招标投标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明确由政务公开负责人负责日常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办理等工作。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办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做好信息管理的审查和整改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部门和机构信息。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利用系统纠错功能和工作人员自查,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准确率;二是严格自媒体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均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三是健全整改机制,由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落实信息的整改,并通知负责信息起草相关责任人,避免再次发布错误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后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维护和发布信息,并设置AB双岗;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内容分类管理,加强工作对接,确保信息发布正确,及时做好整改和调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自觉学习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和定期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增强职责担当和服务意识,在政务公开中不作为或出现严重问题的,不得参加评先评优。2022年以来,我局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内容的更新和整改,但仍旧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栏目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群众参与和知晓率不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细、抓好。一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的学习,主动把服务意识放在首位;二是继续加强工作对接,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提高相关栏目信息内容的发布频次和质量;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宣传,利用日常调研和电话咨询等契机,及时告知群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工信经济发展政策,在办事服务中更方便、更直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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