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2-61517 成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主题分类 其他

【反馈】关于《关于试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2-07-12 10: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7月1日至7月11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萧山区政府网站就《关于试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2/7/1/art_1229425089_1821891.html),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未收到意见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萧山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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