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1169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种养〔2022〕19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0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结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杭州博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创建2021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浙财农〔2022〕13号20万元)予以拨付(详见附件)。请有关企业接到通知后,凭收款收据及时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
企业收到财政资金后,按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入账,计入当期损益。
各镇(街道)和示范基地要保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的良好势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综合种养模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三产融合,打造稻渔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全省稻渔综合种养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2021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基地地址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杭州博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萧山区河上镇众联村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