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8/2022-60237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统一编号 AXSD10-2022-0004
文 号 萧民〔2022〕47号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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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15: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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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红山农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现将《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行为,提升移民项目质量和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49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项目资金是指中央补助和省级筹集安排的各类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除按每年600元/人标准实际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移民个人之外的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用于项目扶持的资金。

第二章  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内容、主体

第三条  项目资金扶持的范围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其中: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除直补移民个人部分外)用于扶持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统计到村不核定到户的移民村和有移民直补人口核减的村(县、区级统筹)的项目。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

(三)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用于扶持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

(四)中央和省筹集的其他项目资金按其规定要求使用。

第四条  项目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包括:

(一)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二)交通、供电、通信、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四)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五)移民能够直接受益和增强移民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生产开发项目。

(六)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包括村集体项目或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其他合法组织建设的吸收移民就业、带动移民增收的项目;由区级制定统一政策设立的帮助移民发展生产、解决困难的项目等。

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生产开发类项目,可以由涉及村联合、涉及村成立的项目主体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并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应明确到村,涉及的村应签订相关协议或章程,明确权利与义务。

扶持其他合法组织和帮助移民发展生产、解决困难的项目,区级政府层面或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政策文件,明确准予扶持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  扶持村集体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按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规定,用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村的和谐发展。

第三章  项目资金申报、受理、审定

第七条  项目申报主体向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村两委决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集体项目或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应通过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供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二)向移民和群众公示材料。拟建项目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拍摄村(社)务公示栏公示近远照附上。

(三)项目申报主体填报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申报表应具体载明项目名称、前期工作文件审批(核准)情况、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总额及来源等内容。

(四)前置审批(核准)文件。需要前置审批(核准)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

(五)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或预算报告)。按行业规范要求, 无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前期工作文件的,应提供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或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设计(预算)报告。实施方案或设计(预算)报告应当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的地点、内容、规模、投资估(概)算、资金筹措、效益评估、拟建前原貌图片等内容。

(六)产权收益分配方案。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生产开发项目,应提供设立的项目主体基本情况、明确产权分配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的章程(协议)等书面材料。

第八条  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统筹安排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受理项目资金扶持申请后,应按照项目实施管理要求,会同镇、街道工作人员赴项目现场实地查勘项目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九条  经区民政局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资金扶持的范围、内容、主体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二)项目资金扶持确定的程序、相关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三)经镇(街道)同意申报。

第十条  区民政局应在收到项目资金扶持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项目申报主体。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资金扶持年度计划管理,报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备案。项目资金扶持年度计划备案通过后,区民政局应及时将项目资金扶持年度计划下达至有关镇、街道。

第四章  项目资金扶持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备案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应按规定重新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当地政府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审计(审价)制。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镇、街道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全面负责对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管理;区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完工后,先由项目业主、所属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按照行业规程规范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开展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由项目业主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区民政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第十五条  区民政局组织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档案资料情况等。区民政局组织项目验收不重复对工程具体建设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后,应明确管护主体,明晰产权、制定管护制度,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七条  经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业主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项目资料,区民政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料核定。

项目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项目审查核准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报告或预算报告)、中标通知书(确定项目承建方相关材料)、合同文本、工程结算审价报告、验收报告(验收单)及有关图片资料等。

第五章  项目资金报账

第十八条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资金可与其他财政资金叠加补助。本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等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无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项目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资料核定情况及时向区民政提出报账申请、并提供报账申请表、项目资金往来票据和经镇、街道审核的项目支出款项有效凭证等材料。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发文下拨项目资金,不预先支付或按进度支付。

第二十条  根据区级层面或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政策文件设立的项目,按文件规定报账。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账:

(一)未列入项目年度计划的;

(二)未提供有效报账资料或报账资料不齐全的;

(三)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情况与资料不符的;

(四)擅自变更项目,未按规定程序重新备案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

第二十二条  区民政局根据需要对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内审,由第三方出具内审报告,并加强对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定期绩效评价制度,确保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使用绩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金扶持使用管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上级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的督查、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本细则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  《关于印发萧山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民(2016)114号)同时废止。


附件:1.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

          2.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

          3.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验收表


附件1

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大中型水库项目□      小型水库项目□

项目所在村、社总人数(人)


移民人数

(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新建□ 续建□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资金筹措方案


是否已召开

两委会议

是□

否□

是否已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

是□

否□

项目是否公示

是□

否□

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

单 位


项目实施

单位地址


项目实施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概  况

项目批

准字号

总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验收情况

实际报账金额

(万元)






申请资金补助:       元,大写:

村、社区

意  见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道

意  见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局项目

管理科

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局财务管理科

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

导审批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负

责人审

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验收表

镇(街)


村、社区


年 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村社

项目

完成

情况

自评

项目完成情况及最终投资: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镇街      验收

结果

及评


完成主要工程量及投资

检查人员签字栏


(单位公章)

单 位

签 字

日期










综合评价:

好[    ]; 中[  ];差[  ]







区民

政局

验收

结果

及评

完成主要工程量及投资

检查人员签字栏


(单位公章)

单 位

签 字

日期










综合评价:

好[    ]; 中[  ];差[  ]








萧民〔2022〕47号 关于印发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1.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doc

附件2.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doc

附件3.萧山区水库移民项目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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