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58680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种养〔2022〕9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区域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政策,推广应用优质高产的粮油作物品种,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萧农种养〔2020〕201号文件)、《杭州市萧山区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萧农农〔2017〕64号、萧财农〔2017〕133号文件)等文件指示,就今年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水稻生态补贴、杂交水稻种子补贴、水稻育秧基质补贴等申报与调查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年粮油规模种植面积的申报与调查核实
(一)调查内容
1.春粮油菜
(1)在萧山区土地上(不包括已统一托管或流转给钱塘区管理的土地,下同)全年稻麦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小麦、大麦;
(2)全年旱粮(除小麦、大麦外,下同)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马铃薯、蚕豆、豌豆等春季旱粮作物,其中间作套种的旱粮作物可按旱粮占地面积或种植密度比的双倍计算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间作套种面积(下同);
(3)全年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的油菜。
2.夏粮作物
(1)全年稻麦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早(中)稻;
(2)全年旱粮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大豆、玉米等夏季旱粮作物。
3.秋粮作物
(1)全年稻麦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晚稻;
(2)全年旱粮复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大豆、玉米、番薯、高粱等秋季旱粮作物。
(二)调查申报方法
1.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调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规模种粮情况,结合生产技术培训做好惠农扶粮政策的宣传工作。
2.自主申报。种植主体根据实际种植情况,按土地产权分村(社、场)进行申报。
3.村级确认。村(社、场)等土地产权单位现场确认粮油作物种植的土地是否属本单位所有,是否为申报主体所种植,土地流转过程是否真实。
4.现场测量。有关联合社根据种植主体申报和土地产权单位确认情况,对粮油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测量调查。实地测量面积前应检查面积测量仪运行情况和行走路线,保证测量面积的准确性;测量过程中手持测量仪,紧贴田埂,绕开机耕路等非农田面积,保证测量范围的精确性。同时根据作物田间长势,会同种植主体做好估产分析,为政府部门决策和落实粮食订单提供依据,对因管理失误等原因导致绝收的面积不予测量。
5.镇级审核。由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财政、粮食等部门及所在村(社)、有关联合社共同参与补贴面积的审核。要做到“查种粮主体身份信息,确认补贴资格;查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承包时间是否符合农作物种植时令;查流转协议,确认合同流转过程直至土地所有权一级;查合同缴费第三方凭据,确认缴费金额、收款对象、合同面积是否一致;查田块位置,确认是否与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相符;查种子发票,确认购种真实,若是萧山域外购买的还需提供第三方付款凭据、植物检疫证书”。比较土地承包(流转、利用)面积、可收获作物测量面积、根据种子种苗用量推算可种植面积,取面积小者作为补贴依据。
6.区级复核。我局根据镇级审核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公示,对资料翔实、公示无异议的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列入补贴面积,给予相应的补贴。
(三)上报材料
1.春粮油菜
(1)2022年萧山区春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面积调查核实汇总表(由镇街提供,下同);
(2)2022年萧山区春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
(3)春粮油菜分田块种植面积测量图(由联合社提供,下同);
(4)春粮油菜种子发票复印件或来源证明;
(5)春粮油菜田间生产档案(作物收获后15日内上报,下同);
(6)土地承包(流转协议)及缴费第三方凭据复印件;
(7)2022年萧山区春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面积实地测量明细表(由联合社提供,下同);
(8)2022年萧山区小麦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由种植主体报联合社,下同)。
以上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其中小麦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前上报。
2.夏粮作物
(1)2022年萧山区夏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调查核实汇总表;
(2)2022年萧山区夏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
(3)夏粮分田块种植面积测量图;
(4)夏粮种子发票复印件或来源证明;
(5)土地承包(流转)协议及缴费第三方凭据复印件(与春粮油菜相同的免交,下同);
(6)田间生产档案;
(7)2022年萧山区夏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实地测量明细表;
(8)2022年萧山区规模种植夏粮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
上述资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其中早(中)稻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于6月30日前上报。
3.秋粮作物
(1)2022年萧山区秋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调查核实汇总表;
(2)2022年萧山区秋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
(3)秋粮分田块种植面积测量图;
(4)秋粮种子发票复印件或来源证明;
(5)土地承包(流转协议)及缴费第三方凭据复印件;
(6)田间生产档案;
(7)2022年萧山区秋粮规模种植补贴面积实地测量明细表;
(8)2022年萧山区规模种植晚稻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
上述资料于9月10日前上报,其中晚稻估产及订单意向调查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上报。
二、全年粮油规模种植等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
1.具有一定的种植规模。在萧山区土地上(不包括已统一托管或流转给钱塘区管理的土地,下同)以收获农产品为目的,一年种植符合补贴条件的粮油作物50亩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在萧山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及年龄在18~65周岁的种粮大户。
3.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要成员、农业公司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应参加职业农民培育及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能够进行粮油作物苗情调查,能够正确记载田间生产档案。
4.在粮油规模种植中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积极示范新品种、新技术,实现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生产的粮油产品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对不以粮油产品收获为目的或未进行正常培育管理的粮油作物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对全年在萧山区土地上种植大麦、小麦、水稻(包括早稻、中稻、晚稻,下同)合计50亩及以上,或旱粮作物(除大麦、小麦外,下同)合计50亩及以上,或油菜籽5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下同),每亩补贴210元。
2.水稻生态补贴。在稻麦规模种植中,对一季种植水稻10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再每亩补贴150元。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对于可以一年多熟却只种植一季水稻作物、造成土地闲置抛荒的,取消其水稻生态补贴。
3.对加入杭州广农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杭州萧山航民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种植主体,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提高到每亩240元,水稻生态补贴提高到每亩170元。
4.如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统一按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萧山区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2.种粮大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农场或农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农民技术资格、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参加专业技术培训证明;
4.联合社成员证明(由联合社提供)。
三、杂交水稻种子补贴申报
(一)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为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或开展统一供种供秧服务的粮油生产服务组织;
2.补贴品种为2022年萧山区晚稻主导品种或农技部门引进示范的新品种。
(二)补贴标准
每公斤杂交水稻种子补贴30元,每亩大田不超过50元。如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统一按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萧山区杂交水稻种子补贴申报表;
2.杂交水稻种子购买发票复印件(萧山域外购买的,还需提供第三方付款凭据、植物检疫证书);
3.杂交水稻种植面积实地测量图;
4.种粮大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水稻育秧基质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萧山区土地上采用专用基质育秧,进行水稻机插栽培的规模种粮主体或开展水稻机插服务的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二)补贴标准
每升水稻育秧基质补贴0.2元(其中基质母剂每升补贴0.3元),每亩大田不超过20元。如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统一按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萧山区水稻育秧基质补贴申报表;
2.水稻育秧基质或基质母剂购买发票复印件;
3.购买水稻育秧基质或基质母剂付款第三方凭据复印件;
4.水稻机插面积证明(由镇级及以上农机部门出具);
5.有关农业公司或服务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各一套(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经所在镇街或有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10日前上报区农(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站。
联系人:夏国绵,0571-82376906,13506718641;
阮倩茜,0571-82658681,18258878869;
张 靓,0571-83686781,18976147127。
附件:1.2022年萧山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萧农种养〔2022〕97号附件.doc
2.2022年萧山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面积实地测量明细表
3.2022年萧山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面积调查核实汇总表
4.2022年萧山区小麦、水稻估产及订单销售意向调查汇总表
5.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6.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杂交水稻种子补贴申报表
7.2022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育秧基质补贴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