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2-58660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文号 | 有效性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认定的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考核内容。
包括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研发活动情况、知识产权获得和成果产出情况等,重点考核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三、考核数据统计期限。
本次考核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年在申请补助资金的同时对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通过后方可下达补助资金。各企业务必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故不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填报虚假的企业将直接予以淘汰。
2、企业按要求填报《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附件1)与《2021年度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统计表》(附件2)。《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附相关附件材料后一式两份邮寄至萧山区科技局,《2021年度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95612729@qq.com。
五、其他要求及联系电话
绩效考核申请材料于5月 11日前可用快递寄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收件人:倪钊叠,82898517。地址:萧山区政府综合楼528室。
业务咨询:83897509;
受理电话:82898517。
附件2、2021年度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统计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