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2-57938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萧发改〔2022〕32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平台,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楼宇经济的发展,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市化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区级重点楼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楼宇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
1.适用范围:在萧山辖区内,经认定的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商务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经批准的工业厂房等楼宇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纯商务楼宇(商务楼宇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专业市场,医院,学校等建筑)。
2.基本条件:楼宇内已入驻符合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企业(不包括宾馆、商场、餐饮、娱乐等对外经营的服务业企业)使用面积占该楼宇商务总面积的70%以上,并在该楼宇注册登记企业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注册地需一致),且入驻企业年度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楼宇。
申报区级重点楼宇的楼宇需单独成立楼宇运营管理企业,且楼宇运营管理企业为在萧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有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楼宇管理主体(包括楼宇的产权单位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经楼宇所在地镇街、平台初审后报区发改局(区楼宇办),区发改局(区楼宇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文创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联合审查,并报区政府同意后予以认定。评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萧山区级重点楼宇申报表;
2、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3、申报楼宇的土地证、产权证复印件;
4、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资质证明;
5、入驻单位及使用面积清单;
6、楼宇运营管理单位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材料;
7、上述第1、5、6条收原件,其它可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时间要求
请将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于3月25日前报至区发改局服务业科(综合楼634)。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在萧山区政府网站“部门专栏”中区发改局站点的公告栏(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375907/index.html)下载。
联系人:华晶晶 联系电话:83897625
附件:1、萧山区级重点楼宇申报表;
2、萧山区级重点商务楼宇评定标准(试行)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萧山区级重点楼宇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楼宇名称 | 地址 | |||||||||
开发主体 | 运管机构 | |||||||||
总建筑面积(㎡) | 商务建筑面积(㎡) | 自用面积(㎡) | ||||||||
开工时间 | 开盘销售时间 | 综合验收时间 | ||||||||
物业管理单位 | 物业资质 | 建筑质量奖项 | ||||||||
党建服务中心面积(㎡) | 上年度更新改造投资额(万元) | 客梯数量 | ||||||||
已入驻面积 (㎡) | 入驻企业家数 | 入驻率 | ||||||||
区内注册 纳税家数 | 注册纳税率 | |||||||||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 ||||||||||
镇街(平台)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萧山区重点楼宇评定标准(试行)
序号 | 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单位 |
一、楼宇贡献(20分) | ||||
1 | 税收总量 | 楼宇年度税收总量2亿元(含)以上得10分,1亿元(含)-2亿元得8分,5000万元(含)-1亿元得6分,2000万元(含)-5000万元得4分。 | 10 | 区楼宇办 |
2 | 企业培育 | 楼宇内年度税收总量50万以上企业数量15家以上得6分;10(含)-15家得4分;5(含)-10家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6 | 区楼宇办 |
3 | 科技创新 | 楼宇内累计引进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每家1分,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市“雏鹰计划”企业,每家0.5分;累计引进影视、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业为主的重点文创企业,每家0.5分,最高4分。 | 4 | 区科技局 区文创办 |
二、楼宇招商(30分) | ||||
4 | 专业运营 | 有专业化的运管机构开展楼宇招商运营得5分,有运管机构开展楼宇招商运营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5 | 区楼宇办 |
5 | 入驻率 | 楼宇入驻率达85%及以上得5分,70%及以上得4分,60%及以上得3分,50%以上得2分。 | 5 | |
6 | 信息化管理 | 完善楼宇系统数据填报,楼宇信息准确齐全得5分。 | 5 | |
7 | 产权集中度 | 由单一市场主体持有楼宇产权得5分;楼宇产权分散,最大业主持有比例不低于50%或前五大业主持有比例占比不低于80%,得3分;楼宇产权分散,最大业主持有比例不低于40%或前五大业主持有比例占比不低于70%,得1分。 | 5 | 规资萧山分局 |
8 | 注册率 | 楼宇入驻企业注册在区内达98%(含)-100%得5分,96%(含)-98%得4分……以此类推,90%以下不得分。 | 5 | 镇街平台、区市场监管局 |
9 | 人才发展 | 楼宇内企业累计招引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每人0.5分,最高5分。 | 5 | 区人社局 |
三、楼宇硬件配套(25分) | ||||
10 | 建筑规模 | 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每层建筑面积1400㎡,得4分;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每层建筑面积1200㎡,得3分;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每层建筑面积1000㎡,得2分;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每层建筑面积800㎡,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4 | 区楼宇办 |
11 | 配套功能 | 楼宇设有集中空调系统1分,空调系统24小时响应1分;冷热水供应满足24小时使用1分;楼宇安装闸机分离系统得1分。 | 4 | |
楼宇应配置充足的客梯,按楼宇建筑面积计算,单幢楼宇至少每5000 平方米配置1台得3分,单幢楼宇至少每6000 平方米配置1台得2分,单幢楼宇至少每7000 平方米配置1台得1分。 | 3 | |||
12 | 楼宇应配置充足的停车位,按楼宇建筑面积计算,单幢楼宇至少每100㎡配置1.3个停车位得4分,至少每100㎡配置1.2个停车位得3分,至少每100㎡配置1.1个停车位得2分。 | 4 | ||
13 | 楼宇(园区)内有健身、餐饮、快递寄存、企业咨询、公共会议室、便利店,周边300m内有银行、星级酒店、文体中心、大型购物中心等综合配套设施齐全得10分,根据配备情况酌情扣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楼宇软件配套(25分) | ||||
14 | 智能化 | 楼宇运营管理使用智能化系统得5分,其中证照资质管理0.5分,租户服务管理0.5分,能耗能源管理1分,巡检保修管理1分,硬件设备设施管理及可视化展示1分,以上系统集成1分。 | 5 | 区楼宇办 |
15 | 党建引领 | 楼宇设有60m²以上党建服务中心或党员活动室得5分,30m²以上得2分;楼内企业年度内新增1家党组织得1分,最高5分。 | 10 | 区委组织部 |
16 | 地理位置 | 楼宇500m范围内有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口且300m范围内有超过3条以上的公交线路站点,得5分;楼宇1公里范围内有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口且500m范围内有超过3条以上的公交线路站点,得3分;楼宇500m范围内有超过3条以上的公交线路站点,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5 | 区楼宇办 |
17 | 改造升级 | 上年度更新改造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含)得5分,200-300万元得4分,100-200万元得5分,50-100万元得2分。 | 5 | |
五、一票否决项 | ||||
18 | 安全生产及金融防控 | 严防事故发生,申请认定当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楼宇内发生亿元以上重大金融风险,或引起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评定为重点楼宇的将予以摘牌。 | - | 区应急局、区金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