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7/2022-56957 | 成文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序号 | 安装点位 | 设备类型 | 备注 |
1 | 建设一路明怡花园门口 |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 | 含安装点周边及其它交通违法抓拍 |
2 | 建设一路东方一品门口 |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 | 含安装点周边及其它交通违法抓拍 |
3 | 文明路与市心北路以东200m |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 | 含安装点周边及其它交通违法抓拍 |
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自2022年3月15日启用。
特此公告!
萧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