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8/2022-66390 成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有效性

关于第二次预拨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7 17: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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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减轻区国资经营集团运营压力,根据区政府〔2019〕18号常务会议纪要和区政府办公室20191076号公文处理告知单精神,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补助资金三年合计600万元将采用先预拨、考核后结算的形式进行。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原计划今年11月前完成的集团化运营提升改造点位的项目进行受到较大影响,为更全面地考核集团化运营提升改造点位运营情况,本次依旧采取预拨形式,预拨金额80万元,2023年3月前按照《萧山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萧民〔2021〕92号)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下达最终补助资金。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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