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6332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经〔2022〕40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提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萧委办〔2011〕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项目管理要求,由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单位承担2021年度全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目前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经区农业农村局核定,应支付审计经费3962400元,审计经费由区、镇街两级各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1981200元;由浙江凯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承担2022年全区村级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目前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经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应支付结算审计经费2393142元,审计经费由区、镇街两级各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1196571元。
上述补助资金共计3177771元,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资金从全区性专项“农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列支。镇街财政承担部分,由镇街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事务所(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经费明细 萧农经〔2022〕408号附件.doc
2.2022年村级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经费明细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