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2-66324 成文日期 2022-11-0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种养〔2022〕39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2年1—3季度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16: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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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屠宰加工和无害化处理企业: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萧农种养〔2021〕449号)、《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017年清算资金的通知》(杭农畜〔2019〕29号、杭财农会〔2019〕2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73号)等文件精神,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猪的货主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无害化处理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猪80元/头、禽类及屠宰动物产品1.5元/公斤。经区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的审核确认,现拨付2022年1—3季度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98.6495万元(其中浙财农〔2018〕73号4.69886万元、杭农畜〔2019〕29号60.51万元和浙财农〔2021〕64号33.44064万元),明细详见附件。

请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凭收款收据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

企业收到财政资金按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代收的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病害猪补贴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及时发放到相关单位或个人。

同时要加强对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做好发放签收记录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2年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明细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2022年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明细表(2022.1.1-2022.9.31)

单位:头、公斤、万元

企业名称

补贴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病害猪数

无害化处理

生猪数量

无害化处理

产品数量

应拨金额

本次拨付

杭州萧山肉类加工

有限公司

55.28

/

/

4.4224

4.4224

杭州萧山红垦肉类

加工有限公司

525.47

/

/

42.0376

42.0376

杭州萧山临浦肉类

加工有限公司

330.34

/

/

26.4272

26.4272

杭州回利生物开发

有限公司

/

1399.09

97130.39

25.7623

25.7623

合 计

911.09

1399.09

97130.39

98.6495

98.6495

备注:1.三家屠宰企业补助资金为病害猪损失补贴,杭州回利生物开发有限公司补助资金为无害化处理资金。

   2.2022 年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的时间范围 2022.1.1-2022.09.30。

   3.杭州回利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的杭州萧山红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数量中,包含牛的无害化处理产品数量1695.24公斤。

   4.杭州萧山红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补贴病害猪数量中,已减去牛无害化处理产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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