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2-65355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种养〔2022〕34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4: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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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浙财农〔2017〕23号等资金结转情况,现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浙农渔发〔2019〕10号),利用省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渔业生产发展和现代水产种业,加快渔业产业绿色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二、扶持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渔业生产发展

支持渔业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等,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50%以内。

(二)现代水产种业

支持现代水产种业发展、水产绿色健康“五大行动”基地建设,对开展省级水产良种场种质资源保存和亲本更新,验收合格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奖励15万元;对开展水产育成新品种测试,验收合格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奖励10万元。

项目扶持资金最终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萧山区属与渔业和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业、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项目实施方案、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等,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四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二份,建设单位与属地镇街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3.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向属地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申报。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和初审,在项目申报书上签具意见后于2022年9月23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定后下达项目立项计划文件。

4.凡两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申报主体和受到审计、检查有发现违规行为已被通报的单位一律不予立项;对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各级项目并享受各级财政补助,一经发现即取消项目补助资格。 

附件: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项目申报表萧农种养〔2022〕346号  附件.doc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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