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8/2022-65160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确保公众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萧山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推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发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发布。您可在2022年11月26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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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邵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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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萧山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推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现代社区建设,根据《萧山区推广“五和众联”乡村治理模式实施方案》(萧委办发〔2019〕31号)要求,对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推广有成效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升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萧山区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推广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补助标准为分档补助,共分为基础型4万元、示范型6万元和引领型8万元三档。
二、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只用于补助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
(二)分类分级的原则。根据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是否实现数字化,分为“数字积分制”和“传统积分制”。根据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成效,分为基础型、示范型和引领型。
(三)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扩大资金补助覆盖面,兼顾区域平衡,合理分配资金。
三、申报条件
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推广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包括积分兑换、志愿者补贴、为民服务项目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运营等。
农村社区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可申请相应的补助资金:
(一)数字积分制
(1)积分参与度:村民户注册率50%以上(注册数字平台的户数/农村社区户籍总数);
(2)积分发放形式:积分发放形式5种以上,有和善村民类,如志愿服务、村级劳务等;有和美家庭类,如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有和睦邻里类,如邻里互助、为老为小服务等;有和煦村庄类,如村民建议建言等;有和谐社会类,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
(3)积分使用率:积分使用率30%以上(村民积分兑换使用量/村积分发放总量);
(4)积分结果运用:积分结果运用领域5处以上,积分兑换实物,有固定积分兑换点,有专人负责,便于村民定期兑换实物;积分兑换辖区内市场服务的优惠享受,如景区、餐饮、影院、超市等提供的优惠;积分作为镇村公益服务的重要依据,如老人理发、老年食堂等;积分作为村民各类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如发展党员、优秀志愿者评选等;积分作为辖区内市场竞争性机会的依据,如小微工程承包、银行信用贷款等;
(5)形成积分管理机制,发布积分管理文件;
(6)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原则上是1年,下同),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经验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7)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经验获得省市主要领导批示。
同时满足第(1)-(4)项条件,系基础型,可申请补助4万元;在基础性的基础上,满足第(5)或(6)项,系示范型,可申请补助6万元;在示范型的基础上,满足第(7)项,系引领型,可申请补助8万元。
(二)传统积分制
(1)工作机制:包括“五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协商、民情走访制度等;
(2)积分规则:修订村规民约(即村民守则、操作通则、积分细则“三则”),并实际运用;
(3)积分内容设置:积分细则内容需涉及和善村民、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煦村庄、和谐社会,并贯穿积分获取、积分评议、积分结果运用全过程;
(4)积分评议队伍:建立评议成员库,成立评议小组和“仲裁”小组;
(5)积分评议次数: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的积分评议;
(6)积分兑换次数: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开展不少于1次的积分兑换;
(7)培育队伍:培育若干支志愿者队伍;
(8)为民服务项目:社区社会组织运营良好,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开展不少于4次为民服务项目;
(9)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聘用专职工作人员,且在一个实施周期内,社区社会组织成功申报1个以上镇街级或区级公益创投项目,或与学校、银行、辖区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
(10)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经验获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11)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经验获得省市主要领导批示。
同时满足第(1)-(8)项条件,系基础型,可申请补助4万元;在基础型的基础上,满足第(9)或(10)项,系示范型,可申请补助6万元;在示范型的基础上,满足第(11)项,系引领型,可申请补助8万元。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可申请数字积分制或传统积分制,资金补助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确定。
四、申报程序
1.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填写《萧山区农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和2),经村民委员会审核,上报至所在镇街审核,所在镇街于每年的9-11月份择优推荐至区民政局。
2.区民政局邀请相关部门、领域专家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补助名单。
3.补助名单发文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以联合文件形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至相关镇街,由镇街下拨至相应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4.各镇街需加强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管。对有 虚报项目行为将严肃处理,必要时收回全部补助资金。
五、其他
1. 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补助资金不得同市福彩公益金扶持项目、区级“公益创投”扶持项目重复补助。
2.本办法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 月 日施行,试行期2年,原《萧山区“五和众联”乡村治理模式推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萧民[2020]89号)即日失效。
附件1:萧山区农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补助资金申报表(数字积分制)
附件2: 萧山区农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补助资金申报表(传统积分制)
附件1
萧山区推广“五和众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补助资金申报表(数字积分制)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 登记号码 |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制度化积分管理 | 如有,请提供农村发布的相关文件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拟申请补助资金 | 基础型4万口 示范型6万口 引领型8万口(请打 √) | ||
积分参与度 (50%以上) | 请另行附上 | ||
积分发放形式 (5种以上) | 请另行附上 | ||
积分使用率 (50%以上) | 请另行附上 | ||
积分结果运用 (5处以上)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创新亮点推广情况、领导批示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
我单位保证本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报、骗取补助资金行为, 接受区、镇街两级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村意见: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萧山区推广“五和众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补助资金申报表(传统积分制)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 登记号码 |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专职工作人员 | 如有,请提供社保缴费清单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拟申请补助资金 | 基础型4万口 示范型6万口 引领型8万口(请打 √) | ||
制度建立情况 | 请另行附上 | ||
村规民约(即村 民守则、操作通 则、积分细则 “三则”)制定 情况 | 请另行附上 | ||
评议成员库、评 议小组和“仲 裁”小组建立情 况 | 请另行附上 | ||
积分评议开展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积分兑换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
各类为民服务开展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
村民骨干培育、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等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
创新经验推广 情况或合作协议或公益创投情况 | 请说明并附上佐证材料 | |
我单位保证本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报、骗取补助资金行为, 接受区、镇街两级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村意见: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