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5/2022-64705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机构 | 戴村镇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的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对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起草说明
自2022年9月下旬始,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本次清理的重点:根据相关改革措施以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梳理,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不再实施的,要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我镇梳理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意见,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我镇各村社、机关各办室、部分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并且经过镇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认为该文件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戴村镇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其中:继续有效9件,废止1件,拟修改0件,宣布失效0件。本次清理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戴村镇行政管理的依据。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戴委办〔2019〕25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派驻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 | 戴委办〔2019〕28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 | 戴委办〔2019〕44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初信初访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4 | 戴委〔2020〕137号 | 戴村镇村务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 继续有效 |
5 | 戴委办〔2020〕35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党政领导班子、食安委、食安办领导班子和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6 | 戴政〔2020〕10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时代大道南延、戴临路拓宽、浙报产业园企业征迁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7 | 戴政〔2020〕11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时代大道南延、戴临路拓宽、浙报产业园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8 | 戴委办〔2021〕2号 | 关于印发《戴村镇行政村村聘工作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9 | 戴政〔2022〕6号 | 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戴村镇骆家舍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0 | 戴政〔2017〕32号 | 戴村镇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店招店牌设施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 废止 |
五、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本次清理结果适用于戴村镇辖区范围内相关行政管理行为。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徐汉军
联系方式:82238005
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