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1-55783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产〔2021〕4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省级及区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累加定额补贴。经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2021年第一批共有58台新增农机符合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补贴省区资金49.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84万元,区级资金29.76万元。经网络公示无异议。请相关单位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有关镇街接到通知后,做好本辖区内补贴机具的核实登记工作。
附件:2021年萧山区农机购置第一批省级及区级配套资金明细表萧农产〔2021〕438号 附件.xls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