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1-55774 成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村发〔2021〕43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16: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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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萧乡振组〔2021〕1号 )、《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村发〔2021〕308号)精神,经村(社)申报、镇街初审、区级审核,现将楼塔镇等6个镇街的10个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列入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计划,计划投资2080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镇街按照建设计划及村级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并按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项目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相关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关村要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把好时间关,质量关,确保建设项目计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合法合规,杜绝在项目建设中产生违法建设或非法用地等情况,因手续不全导致被立案查处的项目,要落实整改,同时该项目将不列入财政补助范围。

三、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上项目终止,已拨付资金追回;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未申报收益的,原则上不再拨付收益阶段补助资金。项目如有重大变更,按原程序报批,与扶持政策相悖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有权取消财政补助。

四、在项目完成后,由镇街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

附件:2021年度萧山区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建设计划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2021年度萧山区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镇(街)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额(万元)

1

楼塔镇

大同一村

老旧仓库改建工程

建造框架结构二层房屋,占地面积1014.72平方米、建筑面积1435.1平方米

200

2

大同二村

“大同小驿”装修工程

对村集体“大同小驿”房屋进行装修(2层,原建筑面积1973平方米)

150

3

雀山岭村

纸箱厂改造工程

建造一层砖混钢结构房屋,占地面积858平方米,建筑面积858平方米

170

4

河上镇

三联村

村级物业经营用房

建造及装修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191.4平方米,建筑面积191.4平方米

150

5

里都村

村级厂房改建工程

建造二层、面积1031.53平方米的厂房

190

6

浦阳镇

桃源村

经营性用房项目

建造混结构二层房屋,占地面积223.2平方米,建筑面积446.4平方米

110

7

义桥镇

七里店村

旧厂房改造项目

建造二层砖混结构厂房,面积1910.11平方米的厂房

300

8

党湾镇

德北村

老厂房改造工程

建造砖混土结构四层房屋,建筑面积1122.66平方米的厂房

200

9

裕民村

梅西消费品综合市场改造工程

对梅西消费品综合市场进行改造

380

10

南阳街道

永利村

综合用房工程

建造砖混结构二层房屋,占地面积613.59平方米,建筑面积1227.17平方米

230

总计

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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