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1-55764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产〔2021〕4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我区实行粮油生产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补贴政策,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简称机插)作业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早稻140元/亩,联合社成员各增加30元/亩);油菜机械化收获(简称机收)的补贴标准为40元/亩。补贴资金由作业服务主体申领,并按补贴标准的80%通过抵扣作业费的方式传导给种粮农民。
2021年全区参与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和单位共22家。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北斗农机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实时监控和作业轨迹(留档照片、耕作图)比对,对未及时安装北斗农机管家或因系统故障未统计的作业面积进行了实地抽查;有关镇街、粮油生产联合社进行了实地核实。2021年全区共完成油菜机收面积1103.01亩,水稻机插面积42534.18亩(其中:早稻机插面积7597.17亩、晚稻机插面积34937.01亩)。经公示无异议,符合萧山区粮油生产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补贴政策,共补贴资金6576190.8元。相应增加有关镇、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
有关镇街要做好补贴面积调查、公示核实材料等补贴档案的完善和保存,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对补贴发放的明察暗访和审计监督,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萧山区2021年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补贴资金汇总表萧农产〔2021〕418号 附件.xls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