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1-55749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产〔2021〕4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农业“两区”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的通知》(浙农园办〔2020〕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5号)、《关于拨付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2020年杭州市现代农业大项目第二批市级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0〕67号)等文件精神,戴村镇人民政府经过两年茶叶特色农业强镇创建,2020年被评定为浙江省第三批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现将省级奖补资金500万元(浙财农〔2020〕57号,增加你镇2021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指标)和市级奖补资金175万元(杭农〔2020〕67号)拨付给你们。
请戴村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统筹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规范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