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图和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强化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建设,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本规程。
二、政策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2号);
2.《关于公布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1号);
3.《关于印发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2号)。
4.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萧农[2021]65号)。
三、主要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镇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有企业、各村( 社区) 集体组织等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程所称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指纳入《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 ,且规模标准在“ 限额以下交易规模标准” 范围内的项目。
(一)交易项目类型
1.工程建设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工程施工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工程物资类(含暂定价)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工程服务类项目。
2.货物和服务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经批准为分散采购的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
(2)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预算金额10万元(含)-200(不含)的镇及下属单位、村(社区)货物及服务采购。
3.一个批次标的物价之和30万元(不含)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
4.区政府规定范围和限额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
(1)农村集体资源经营权流转(10亩(含)-200亩(不含)的农村集体土地、林地等集体资源经营权流转);
(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年租金2万元(含)或资产价值20万元(含)-年租金200万元(不含)或资产价值2000万元(不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3)农村集体资产拍买转让(5万元(含)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的拍买、转让等,需经专业机构评估);
(4)其他有必要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
5.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但涉及廉政建设,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交易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入镇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项目。
6.涉及特殊专业性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由镇党委、镇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二)交易方式、评标办法
1.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类交易(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竞争、谈判比选等)和非公开类交易[预选供应商(承包商)、邀请交易、直接采购等]。
2.评标方法主要包括抽签定标法、简易评标法、综合评估法、最低价法和最高价法。
(三)交易程序
1.交易申请。
2.制作交易公告( 交易邀请书)、交易文件。
3.发布交易信息。
4.交易文件发放。
5.交易答疑、变更。
6.交易响应文件的编制及送达。
7.保证金。
8.资格审查。
9.交易实施。
10.评标。
11.成交候选人公示。
12.发放成交通知书。
13.合同签订。
14.交易资料归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傅庄华
联系方式:0571-8245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