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图和背景
为加强萧山区所前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和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开、合法、透明,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2号);
2.《关于公布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1号);
3.《关于印发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除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应当公开采购的项目,以及其它有法定交易制度及监管机构的项目以外,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交易目录”)中明确的限额以下交易项目,使用镇及下属单位公共资金或公共资产处置,统一进入所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行公开、公平交易,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村级集体资源交易按照本镇相关文件执行。
1.交易项目类型
(一)工程类项目
1.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下同)-400万元(不含,下同)的工程施工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200万元的工程货物类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100万元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工程服务类项目。
(二)采购类项目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执行。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万元-30万元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但额度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镇及下属单位货物及服务采购。
(三)镇及下属单位资产的租赁发包以及广告权、冠名权转让等资产处置。
(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入镇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项目。
(五)上述规定额度下限以下的项目,也可提交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进入镇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六)涉及特殊专业性项目的设计、施工的,由镇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2. 组织机构
(一)建立完善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各办室主任等为成员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公管办”),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承担。镇公管办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本镇交易活动实施。
(三)建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镇交易中心”),为本镇及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提供进场交易服务,日常工作由城建管理办承担。
3.交易方式、评标方法
(一)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类交易(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竞争、谈判比选)和非公开类交易[预选供应商(承包商)、邀请交易、直接采购]。
(二)评标方法主要包括抽签定标法、简易评标法、综合评估法、最低价法和最高价法。
4.交易程序
(一)交易申请核准。
(二)申请受理。
(三)交易公告发布。
(四)交易文件备案。
(五)报名及交易文件发放。
(六)开评标。
(七)成交确定及成交通知书发放。
(八)合同备案。
(九)资料归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楼飞彩
联系方式:0571-82773056
所前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