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1-44328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萧委〔2020〕15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起草《杭州市萧山区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30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向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2898913.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萧委〔2020〕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主要是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全区节能降耗的补助性资金。
二、资金使用对象
在萧山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萧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企业。
三、项目类别及支持额度
(一)节能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1)列入年度区级重点节能项目计划名单的项目。
(2)项目已完工,且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半。
(3)项目设备(不含税)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未申报区内其他扶持政策。
(4)完成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
(5)亩产效益评价非D类。
(6)无萧委〔2020〕15号文件附则第6条规定的情况。
2.资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后按项目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3.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计划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验收申报资料:资金申报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节能分析表、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含电子表格)、项目投资财务凭证等。
4.申报方式、受理单位及审核程序:
申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
受理单位:区发改局。
具体流程:项目申报→项目计划公布→项目验收申报→项目投资额审核→资金补助公示→资金兑现。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在我区实施并通过市级项目备案。
(2)注册在我区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3)完成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
(4)亩产效益评价非D类。
(5)无萧委〔2020〕15号文件附则第6条规定的情况。
2.资助标准
对通过区级及以上验收合格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一次性给予100元/吨标准煤,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3.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备案资料:杭州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验收资料:杭州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登记表、验收申请报告。
4.申报方式、受理单位及审核程序
申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
受理单位:区发改局。
具体流程:项目备案申报→项目验收申报→第三方机构节能量审核→公布验收文件→资金兑现。
(三)电平衡测试项目
1.申报条件
(1)列入区级电平衡测试计划名单。
(2)通过电平衡测试验收且基本完成节能项目改造。
(3)完成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
(4)亩产效益评价非D类。
(5)无萧委〔2020〕15号文件附则第6条规定的情况。
2.资助标准
对通过电平衡测试验收且完成基本改造的,每家给予每家5万元的资助。
3.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计划申报资料:萧山区电平衡测试计划申请表。
项目验收申报资料:电平衡测试报告。
4.申报方式、受理单位及审核程序
申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
受理单位:区发改局。
具体流程:项目申报→项目计划公布→项目验收申报→
专家评审→公布通过名单→资金兑现。
四、附则
1.本细则执行期限和约束性条款依照《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萧委〔2020〕15号)的规定。
2.亩产效益评价C类企业待第二年提档后享受政府财政性资助政策。
3.本细则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