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深化浙江省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建设,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要素,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科技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情况,规范科技贷款、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科技保险政策的实施管理,助力科技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风险化解意识,优化我区科技创新环境,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内容
文件包括科技贷款、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科技保险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明确了政策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内容。
1.科技贷款以缓解科技企业融资贵为目的,引导金融机构降费让利,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正常经营,坚持“政府引导、机构让利、企业得利”为原则。为适应金融市场变化,更好地服务于科技企业,本次政策调整将基准贷款利率修改为以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并且将抵押、质押、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区分开来。
2.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主申请、择优推荐、风险共担”为原则。本次政策调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合作机构的追偿责任,以及追偿收回款项的偿付及使用情况。
3.科技保险是帮助科技型企业有效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的重要手段,以发挥政策资金融通、风险补偿和社会管理作用为目的,坚持“自主投保、双向共赢”为原则。本次政策调整取消了有关专利保险的内容及“关键研发人员”的统保政策;提高了原有“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的补贴比例;新增了“人工智能系统责任保险、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4个科技保险险种。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5月15日起执行,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符合本办法条件的企业,可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原《萧山区科技贷款实施办法》(萧科[2017]16号)、《萧山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管理办法》(萧科[2017]17号)、《萧山区科技保险实施办法》(萧科[2017]18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创新促进科 孙乐
联系方式:82898520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