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1-41345 | 成文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区管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同时根据区纪委巡察组的整改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区管企业,是指区政府直属管理的企业,由区政府出资并授权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放管理等进行管理与监督。平台、镇(街)、部门下属国有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无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四、本管理办法由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负责解读。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国资综合科科长 杨佳珍
联系方式:0571-82752567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