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指导所监管企业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证券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