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0/2021-53033 成文日期 2021-11-03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儿童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图解等解读

关于《关于加强萧山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3 14: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 发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萧山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特制定《关于加强萧山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目的:成长驿站的建设有利于推进萧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构建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切实改善婴幼儿养育照护的社区支持环境。

二、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成长驿站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婴幼儿成长驿站是依托社区(村)既有的邻里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等设施资源建立,以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地的方式,向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技能指导、亲子游戏陪伴、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的服务场所。成长驿站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原则、属地管理原则、社会参与原则。

(二)明确成长驿站的建设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1家成长驿站,50%以上街道和乡镇拥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2025年底,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

(三)明确成长驿站的建设标准。根据场地建设、设施配备、服务内容和日常管理要求,婴幼儿成长驿站分为基础型成长驿站和示范型成长驿站两类,示范型成长驿站应具有辐射带动作用。

(四)明确成长驿站的申报流程。根据辖区实际,整合资源,确定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的选址,按照标准开展设计和建设,统一婴幼儿成长驿站的LOGO,且标识醒目。建成后由各镇街经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具体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建成的婴幼儿成长驿站实地验收,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区卫健局对婴幼儿成长驿站命名,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五)明确成长驿站建设的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民政、妇联、计生协会等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整体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将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补助分为建设和运营补助,建设补助由区财政保障,按基础型成长驿站和示范型成长驿站分别予以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长效运营补助由各镇街财政保障,按基础型成长驿站和示范型成长驿站分别予以不少于1万元和2万元的补助。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纳入“十四五”规划布局谋划,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成长驿站建设纳入对镇街的“健康萧山”考核。要强化联动融合。要注重规范发展。要推动长效运营。

三、期限:该实施意见自2021年11月21日起施行,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不设有效期。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申晓辉

联系方式: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82623529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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