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8/2021-52400 成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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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5 16: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近几年,我区社会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社会工作人才急剧增多,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1604人,相较于2016年底的460人,增长了250%,亟须制定社会工作人才相关政策以满足目前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需求。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精神,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号)和《萧山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提高我区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说明

根据要求,区民政局在前期多次征求区财政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萧山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2021年8月,向萧山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全面征求意见,收到人社局等平台镇街、部门反馈意见1条,具体内容为:“涉及补贴政策属于萧山自创,无国家、省、市文件作为依托。因此,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的角度,建议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征求意见稿中的几类补贴问题,予以慎重考虑”,对该意见予以采纳。2021年8月19日,在“中国萧山”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结束共收到意见0条。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规定,已完成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平台)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培养教育、评价使用、激励保障、附则五个章节,重点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原则、“十四五”期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目标为3000人、社会工作职业任务及本细则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象范围。

(二)第二章培养教育,共分5个方面进行培养教育,分别是扩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册登记、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建立与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委托培养和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社会实践对接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专家库。

(三)第三章评价使用,共从4个方面阐述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分别是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撰写社会工作案例机制和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第四章激励保障,从8个方面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各方面激励保障,分别是推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享受政治待遇、建立以社会工作人才技术岗位(职称)聘任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中对持证专业人才优待、对满足条件的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满足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每月150元、200元、400元、600元职称津贴、对满足条件的社会工作督导给予每月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的督导津贴、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社会工作宣传与氛围营造。

(五)第五章附则,原政策文件与本实施细则有冲突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有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区社会工作员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解读人:萧山区民政局局长  董茶仙

联系电话:0571-826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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