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0/2020-08093 成文日期 2020-09-14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图解等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14 19: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浙基卫办〔2020〕1号)、《关于做好杭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通知》(杭卫便函〔2020〕170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杭州市萧山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二、政策措施

(一)服务项目及对象: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

基本避孕手术。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未婚和其它有需要的人群。主要服务包括避孕药具的存储和调拨、发放服务等。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未婚育龄人群中未纳入生育保险的对象。已纳入生育保险的按原途径支付。主要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输卵管绝育、吻合术,输精管绝育、吻合术及术后随访回访等。

(二)补助标准:明确免费服务前的各项医学检查项目。其

中基本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454元, 放置宫内节育器278元,取出宫内节育器298元,放置皮下埋植剂624元,取出皮下埋植剂255元,输卵管绝育术778元,输卵管吻合术1567元,输精管绝育术378元,输精管吻合术893元。

(三)免费服务项目定点机构及服务范围: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确定辖区服务机构和服务范围,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服务流程:八类避孕手术的服务对象,须先到户籍地(流动人口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实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的开具记账单,服务对象凭记账单和本人身份证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享受规定项目的免费服务。

三、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为保障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成立萧山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该方案自2020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原《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使用标准的通知》(萧卫计发〔2017〕131号)中有关政策与此不一致的按此执行,其中的计划生育术后治疗、并发症治疗政策继续保留实施。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陈敏霞  张国凤

联系方式:8272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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