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推进“清廉村社”建设,进一步完善我镇村级工程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操作的便利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杭州市纪委 杭州市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市纪发【2019】9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萧政办发【2016】33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16号)等
三、起草说明(研判过程)
在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起草了《萧山区浦阳镇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依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我办经审查,《萧山区浦阳镇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四、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决策。
(二)施工方确定。由村社自行编制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预算。根据工程投资额度、工程项目性质、技术要求等因素,确定施工方的确定方式,分以下几类:1、公开交易:2、预选施工方:3、直接发包。
(三)合同签订。村社与施工方须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同时需签订《村级小型工程项目村三委成员廉洁承诺书》,
(四)施工监管。村社要组织村监事会、党员代表、股东代表等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并确定一名村社三委会成员负责组织专职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五)竣工验收。
(六)工程款支付。
(七)公开及归档。
五、工作责任。各职能办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和督查考核。镇农业农村办要加强对村社干部的培训教育,督促村社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加强工作督查、考核。镇纪检部门要加强问责追责力度。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解读人:杭州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才。
电话:82279017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