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0-07785 成文日期 2020-08-2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AXSD65-2020-0009
文 号 萧农种养〔2020〕302号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有效性 失效 解读文件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10: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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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和《杭州市萧山区农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萧农产〔2020〕28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美丽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和《杭州市萧山区农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萧农产〔2020〕28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主体

萧山区内种养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管理规范、核算健全的合法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和条件

(一)生态农业项目

1. 养殖节能减排项目

(1)畜禽养殖业。开展畜禽养殖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合理设计并建设满足本场畜禽污水处理的设施,包括沉淀池、曝气池、氧化塘、铺设污水管网、生态湿地,购置污水处理设备、生态绿植浮床等。通过项目实施,污水检测标准达到《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2)水产养殖业。对普通池塘养殖面积100亩以上,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面积30亩以上,工厂化、设施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主体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集污渠道、沉淀池、曝气池、生态池(或生态河道)等生态养殖设施建设,实施应用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等新型健康生态养殖模式。通过项目实施,降低水体中的悬浮物(SS)、总氮、总磷、COD、氨氮、营养盐类等,水质检测标准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上述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应确保实现良好的生态绩效目标,能进一步提升农业污染治理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项目要体现较强的生态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

2.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通过开发高附加值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途径,创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切实提高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的收集能力和处理能力,实现循环再利用。

(1)三沼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开展沼渣沼液的消纳利用,设施建设包括沼肥输送管网、田间沼液池、沼液运输专用车、沼液综合利用试验等。

(2)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企业、秸秆资源化利用单位,秸秆综合利用300亩以上开展秸秆种植食用菌、秸秆沼气发酵处理、秸秆加工成饲料、有机肥基质、生物质燃料等,项目主要用于秸秆资源化利用设备购置。

3. 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通过开发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达到节能减排目的。要求:新建光伏发电设备功率20kw以上,太阳能杀虫灯应用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集中安装地热能利用设备、太阳能庭院灯、路灯、太阳能光伏设备等。

(二)美丽农业项目

1. 美丽田园体验区:通过建设达到田(林)园整洁卫生、管理用房美观,生态环境美丽,实现农(林)业生产和农(林)事观光体验相结合、农业功能拓展、产业融合发展。

2. 美丽农牧渔场:通过建设达到布局规划合理、管理用房美观整洁,环境优美、绿色生产,设施先进、技术领先,产品优质、生产高效。

(三) 健康养殖示范场

鼓励开展省、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通过改造养殖设施,加强园区建设,强化尾水治理,建全生产档案,扩大辐射带动,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三、补助标准

对开展生态农业项目建设的按照审定投资额的55%予以补助;美丽农业符合七大指标经创建达到建设标准的,按照得分给予4—6万元奖励;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通过验收给予5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填写《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申请表》及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

3. 项目平面示意图;

4.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用地的,须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或证明。

5. 其他有关证明或资料附件(现状照片、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水域滩涂养殖证等)。

五、实施程序

1. 申报立项。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后,申请单位向属地镇街(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镇街(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统筹考虑项目区域布局和地域平衡等因素,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审定项目建设内容,择优下达立项计划。

2. 项目建设。申报主体要依据建设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建设,镇街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项目管理办法的情形,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依照有关法规制度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3.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主体要及时提交项目资料申请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补助文件。

六、监督管理

1. 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或专项核算,规范支付程序,使用合法支付凭证,严禁大额现金收支。

2. 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注重平时资料收集,收集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妥善保管相关的文件、合同、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决算等资料。项目完成后将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类、装订成册,作为验收资料。

3.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项目申报或补助资格:

①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

②未按规定取得或开具假发票等重大财务问题的;

③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查处通报、列入“黑名单”并处于处罚期间的;

④在项目建设期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失信行为等情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⑤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附则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申报表

          2. 杭州市萧山区美丽田园体验区建设标准

         3. 杭州市萧山区美丽农牧渔场建设标准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项目类型

生态农业项目 □

美丽农业项目 □

产业类型

粮油 □    蔬菜 □

花木 □    茶果 □

畜牧 □    水产 □

产业规模(亩)


投资额

(生态项目填写)

(万元)

生态

农业

主要

建设

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投资额(万元)































美丽

农业

建设

内容

及目标


镇街意见

推荐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或属地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科室审核

意  见

科室意见:

明确项目联系人为:

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市萧山区美丽田园体验区建设标准

指  标

序号

标                准

权重

得分

一、田园环境整洁化(15)

1

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有序、宣传标牌醒目。

5


2

农业投入品集中存放,生产场所(田间)无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二年内未发生农业面源污染事件。

5


3

管理用房、休闲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园区无新建违章建筑。

5


二、生产过程清洁化(15)

4

农业投入品使用科学合理。全面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品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

5


5

加工处理环节清洁化。加工场所(车间)整洁卫生,仪器设备干净清洁。

5


6

推行统一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主要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一项以上认证,农产品合格出场并可追溯。有规范的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5


三、生产设施现代化(15)

7

园区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转正常,有与之配套的技术管理人员。优良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90%。

5


8

推进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配有环境监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设施设备。

5


9

有一定的基础休闲体验设施和场所,设施安全卫生。

5


四、农业生态循环化(15)

10

建立园区生态循环长效机制,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


11

落实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废弃包装和废旧农膜全面回收并安全处置。

5


12

采用生态循环生产模式进行生产。

5


五、产业布局区域化(15)

13

产业特色明显,符合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产业布局合理,品种结构优化。

5


14

具有一定规模,粮食、水产核心基地80亩以上,蔬菜、花木、水果、中药材、林特等核心基地40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面积一亩折算二亩。新农业科技应用广,观光农业色彩美丽,亮点突出。

10


六、农业面貌景区化(15)

15

园区整体规划布局合理,生产管理用房与周围绿化景观匹配美观,标牌指示清楚。

9


16

产业功能拓展,年均参观、休闲、体验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

6


七、综合管理科学化(10)

17

建立美丽农业建设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机制。园区制度科学规范、责任落实到位,经营管理有序,台账资料齐全清楚。

3


18

创建措施科学、合理、有效。

3


19

经济效益良好,单位面积产出较高,经营模式可看可学可推广。

4


注: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合格。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安全、农业旅游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附件3

杭州市萧山区美丽农牧渔场建设标准

指  标

序号

标             准

权重

得分

一、田园环境整洁化(15)

1

场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宣传标牌醒目。

5


2

农业投入品集中存放,生产场所(田间)无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包装废弃物。二年内未发生农业面源污染事件。

5


3

管理用房整洁卫生,场区无新建违章建筑。场区绿化、美化到位。

5


二、生产过程清洁化(15)

4

农业投入品使用科学合理。全面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品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全面搞好动物疫病防控,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5


5

加工处理环节清洁化。加工场所(车间)整洁卫生,仪器设备干净清洁。

5


6

推行统一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主要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一项以上认证,农产品合格出场并可追溯。有规范的生产档案,农产品合格率100%。

5


三、生产设施现代化(15)

7

优良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90%。场区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转正常,有与之配套的技术管理人员。

10


8

推进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畜牧水产养殖场须配有自动喂料、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等先进设施装备,基本能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操作。

5


四、农业生态循环化(15)

9

建立场区生态循环长效机制,实施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纳管处理。

5


10

落实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废弃包装和废旧农膜全面回收。

5


11

采用生态循环生产模式生产,建立生态循环农业长效机制,推进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

5


五、产业布局区域化(15)

12

场址符合生态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不在禁养限养区内。产业布局合理,品种结构优化。

5


13

场区综合面积100亩以上(其中设施种植、养殖面积一亩折算二亩)。生猪要求存栏10000头以上,牛200头以上,羊800头以上,禽类5000羽以上,蜂150箱以上。

10


六、农业面貌景区化(10)

14

场区整体规划布局合理,生产管理用房与周围绿化景观匹配美观,标牌指示清楚。

5


15

产业功能拓展,农产品基地、产地加工和储藏保鲜、冷链运输、农产品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全产业链发展良好。

5


七、综合管理科学化(15)

16

建立美丽农业建设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机制。场区制度科学规范、责任落实到位,经营管理有序,台账资料齐全清楚。

5


17

创建措施科学、合理、有效。

5


18

经济效益良好,单位面积产出较,场区经营模式可看可学可推广。

5


注: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萧农种养〔2020〕302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美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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