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0/2020-08015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机构 | 义桥镇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我镇村级集体承包(租赁)活动日益增多,成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动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频繁签订集体承包(租赁)合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三、起草说明(研判过程)
2020年上半年开始,我镇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我镇范围内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主要领导、镇政府相关科室人员、法律顾问等多次开展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初稿,并由法律顾问提出《萧山区义桥镇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萧山区义桥镇集体厂房租赁合同》的初稿。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反馈意见。经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及所附的两个合同范本。我镇经审查,《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四、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共分为五部分,同时附有《萧山区义桥镇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萧山区义桥镇集体厂房租赁合同》两个附件。
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为从多方面论述了村级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为针对依法签订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这一工作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三点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监督管理的三项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的主要内容为对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明确了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五、适用范围
我镇区域内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关于集体承包(租赁)事宜签订的合同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镇长 张波
电话:0571-8240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