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77/2020-07325 成文日期 2020-04-10
发布机构 浦阳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反馈】关于对《浦阳镇企业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04-10 13: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浦阳镇

                       4月10日至4月21日,在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0/4/13/art_1229425089_1720196.html),具体采集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1

拆迁补偿安置对象为浦阳镇内拆迁所涉及使用所在地块用途为工业(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土地企业)的所有企业,应增加向集体租赁的土地。

已采纳。

2

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按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标准,由拆迁人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评估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扩建的不予补偿。还应包括改建的情形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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