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7/2020-28667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业、贸易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萧山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30 10: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现就《关于印发《萧山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培育电商新动能,强化电商企业梯队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萧政办发[2019]1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认定办法。

二、起草过程

前期,我局调研走访了区内相关重点电商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政策需求,参考学习相关文件办法,结合企业申报情况,与区财政局多次沟通和对接,拟定形成了《萧山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初稿)》。初稿形成后,我局将《萧山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8月12日上传公示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同时,将该征求意见稿于8月12日发送给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意见征询。根据征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10月29日,经我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形成了本文稿。

三、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规定分为五个部分。

(一)认定原则和基本要求

该部分主要内容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以自愿申报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展开。

(二)电子商务企业的基本条件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界定。

(三)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从企业注册时间、实缴税收、信息报送等方面制定认定标准。其中着重强调原区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培育企业自动认定为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此外要求享受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政策的企业在政策兑现前须出具“持续在萧山区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书面承诺(最短经营期限不低于7年)。

(四)认定程序

该部分主要内容介绍符合要求的电商企业申报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的流程。其中需特别注意苗子型电商企业每年认定一批,一经认定有效期为一年,且同一家企业最多享受3年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政策。

(五)附则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本办法由区商务局附则解释。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解读人:潘灵敏     职务:电子商务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1-8386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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