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19-07229 | 成文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公布《萧山区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9月4日。
1.联系单位: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联 系 人:陈晓勇
3.联系电话:0571-82726091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7日
萧山区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淘汰,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杭环发〔2018〕4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淘汰补助原则
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助”的原则,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上道路运输拖拉机申请提前淘汰的,依据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时间给予提前淘汰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鼓励更新购买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
二、符合补助的条件
本细则报废淘汰的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包括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4.7千瓦的大中型拖拉机(俗称变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14.7千瓦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申请报废补助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登记,且行驶证注册登记时间是2009年8月1日后的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及2011年8月1日后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
(二)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申请报废的上道路拖拉机基本完整,发动机、底盘等齐全有效。
三、不予补助情形
(一)非在我区注册登记的;
(二)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三)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四)车辆所有人为财政供养的;
(五)符合《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拖拉机及延长报废期限的拖拉机不予提前淘汰补助。
四、拖拉机报废注销及补助申请发放程序
(一)拖拉机报废。申领人向区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拖拉机报废申请,将待报废的拖拉机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回收解体,取得报废拖拉机回收相关证明;区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回收解体进行现场监督。
(二)拖拉机注销。申领人凭报废拖拉机回收相关证明、报废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向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区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补贴申请。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农机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填写并提交《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报废拖拉机回收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拖拉机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车主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单位拖拉机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必须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助审核及发放
1. 农业管理部门审核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申报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正确完整,根据审核情况在《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上明确补助资金标准,签字、加盖审核章,并将经审核的申报补助资料、《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移交生态环境部门;
2. 生态环境部门对农业部门移交的申报补助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按农业部门意见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单位)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3. 生态环境部门每日汇总统计淘汰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定期与银行进行资金发放总额核对。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安排
(一)大中型拖拉机:使用年限满9年不足10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1.15万元;满8年不足9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1.4万元;不足8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1.65万元。
(二)手扶拖拉机:使用年限满9年不足10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0.4万元;满8年不足9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0.5万元;不足8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0.6万元。
(三)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使用年限不足8年报废淘汰的,每台补助0.8万元。
(四)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在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
六、各部门职责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拖拉机的报废现场监督取证、注销登记、使用年限审核、补助标准认定、拖拉机类别确认等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汇总、移交等工作;定期汇总统计拖拉机淘汰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二)区财政局:负责拖拉机淘汰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下达及使用监管。
(三)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对农业管理部门移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按照其支付意见发放补助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建立淘汰补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情况沟通,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提请区政府协调。
七、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一)车龄的计算:时间细化至月份,即:车龄等于注销时的年月减去注册登记时的年月。
(二)车辆淘汰补助办理地址及时间:1.办理地址:通惠南路885号萧山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82731517。2.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15(冬令13:00~16:45)(公休日除外)。
(三)拖拉机的使用年限:以《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使用年限为准。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4.7千瓦的大中型拖拉机(俗称变型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使用年限为12年,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14.7千瓦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使用年限为9年。
(四)车辆所属地的认定:原则上以车辆报废注销时《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住址为准,特殊情况难以确定的,以联席会议集体审议为准。
(五)车辆报废地的选择:申领补贴的拖拉机报废地应在萧山区区域范围内。
(六)非财政资金购买机动车的认定:对国有控股或参股的企业非财政资金购买的机动车,应由申领单位承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七)申请补助公司已注销情况的处理:1、拖拉机在公司注销前已报废的,若公司正常注销的,凭有效公证材料办理补助,公证材料应说明该机动车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申领人为所有股东授权的合法办理人等内容;若公司存在抵押或破产的,应由法院确定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办理补助;2、拖拉机在公司注销后报废的,应由法定程序确定的车辆所有人凭生效的法院文书办理补助。
(八)该补助政策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淘汰补助标准
2. 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报废注销及补助申请发放程序
3.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4. 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证明
5. 报废拖拉机回收拆解点
6. 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7. 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淘汰补助标准
单位:元
使用年限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满9年不足10年 | 满8年不足9年 | 不足8年 | |
拖拉机 | 手扶式 | 4000 | 5000 | 6000 |
小型方向盘式 | - | - | 8000 | |
大中型 | 11500 | 14000 | 16500 | |
备 注 | 1、补助标准不包含省级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 2、2011年8月1日及之前注册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和2009年8月1日及之前注册的手扶和大中型拖拉机,按照《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办法(试行)》执行。 |
附件3: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回收证明编号:33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机主联系电话 | ||
机具型号 | 机具类别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发证单位(章)
| 农机回收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交由机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四联交农机监理机构存查。 |
注:报废农业机械由机主自行解体的,农机回收单位由监销的农机监理机构盖章,经办人为两名监销人员。回收证明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前4位为省、市代码,第5、6位为县(市、区)代号,第7、8位为实施报废年份(如2012年为“12”),第9-12位为顺序号。
附件4:
报废拖拉机销毁证明
一、拖拉机型号:
二、拖拉机号牌号码:
三、拖拉机机主:
四、解体日期:
拖拉机发动机号、机身 (底盘)号码粘贴处 |
拖拉机整机拆解前照片 粘贴处 |
监销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销毁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报废汽车和报废拖拉机回收拆解点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杭州经纬资源利用连锁有限公司 萧山连锁店 | 萧山区瓜沥镇党柯路58-60号 | 83588901 82739596 |
附件6:
杭州市萧山区拖拉机提前淘汰
补助资金申报表
日期: 编号: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号牌号码 | 登记证书编号 | ||||||
品牌型号 | 发动机号码 | ||||||
机身(底盘)号码 | 挂车架号码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单位性质 | 单位 □ 个人 □ | |||||
单位全权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银行名称(单位的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单位的开户银行) | |||||||
以上信息由车主本人(代理人)负责填写 | |||||||
申请补助 拖拉机信息 | 初次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法定报废日期 | 年 月 日 | |||
注销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 |||||
拖拉机类别 | 大中型□ 小型方向盘式□ 手扶式□ | ||||||
距法定报废期止时间 | 不足一年□ 一年以上□ | ||||||
提前淘汰年限 | 满9年不足10年□ 满8年不足9年□ 不足8年□ | ||||||
补助资金标准 | 万 仟 佰 拾 元 | ||||||
以上信息由农业部门负责填写 | |||||||
镇街农机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区级农机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生态环境局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车主(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办 |
本表一式三份。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车主(单位或个人)各存留一份。
附件7:
授 权 委 托 书
依照法律规定,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全权委托
同志(身份证: 性别: 年龄: 手机: ),作为我(单位)上道路运输淘汰有关情况处理代理人,前往贵单位办理 事宜。
代理权限:有权代为签字及递交相关资料等事项。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