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19-07445 | 成文日期 | 2019-07-26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统一编号 | AXSD65-2019-0001 |
文 号 | 萧农种养〔2019〕25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失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及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浙牧机发〔2019〕8号)文件,加快我区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现将相关项目申报储备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利用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区畜牧产业振兴进程,创建一批省级美丽牧场。
二、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蜜蜂产业振兴
扶持蜂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与养蜂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新型蜂箱、巢框、标准化蜂机具、移动式养蜂平台,推广活框养殖和成熟蜜生产技术;完善统一收贮、冷藏设施,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和品牌建设以及引进良种等。养蜂产业振兴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对通过验收的,每家补助6万元左右。
(二)美丽牧场建设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养殖场按照《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进行设施改造和养殖臭气治理。美丽牧场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对通过验收的,每家单位补助8万元。
三、申报要求
项目按《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50号)和《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浙农计发〔2015〕23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开主体范围、补助标准、程序等申报政策。
1、申报主体:
(1)符合条件的蜂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或蜂业基地可以申报,其中蜂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年生产并经销蜂产品20吨以上,养蜂基地需有固定场地,养殖蜂群总数在100箱以上;同等条件下,5年内未申报过同类项目的主体优先申报。(2)美丽牧场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满足《浙江省级美丽牧场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
2、申报程序:
储备项目实行逐级申报、逐级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各镇街在做好项目的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择优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查通过的项目经预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经公示后,会同区财政局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
3、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
4、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写《省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
资金储备项目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申报材料清单包括:项目入库申请表、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项目区位图、现状图片与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含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报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管理科(联系电话:82660319、82660317)。
5、有关要求:
(1)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2)凡两年内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实施主体和受到市级以上审计、审查有发现违规行为已被通报的单位一律不予立项。
(3)对已享受过各级财政补助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4)参与蜜蜂产业振兴项目实施的单位,涉及购置蜂箱的,蜂箱外表必须标有项目建设主体的统一标识。
(5)项目建设中有基础设施投入、设施设备购置的,必须按规定提供发票、合同及材料清单;有劳务投入的,需提供劳务投入清册并开具劳务发票;同时保存好建设前后的图片材料。
(6)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采用银行转账,规范财务核算,杜绝大额现金支出。
(7)项目单位要按计划文件内容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项目评价与考核验收。
(8)项目实施期间若因未及时强制免疫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项目补助资格。
附件:省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入库申请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省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
资金储备项目入库申请表
项 目 类 型: 蜜蜂产业振兴 □
美丽牧场 □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地 点: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名称 | |||
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申请财政补助 | 万元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法人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 ||
养 殖 品 种 | 养 殖 规 模 | ||
畜禽养殖场备案代码 | |||
建设单位
承诺意见 | 承诺: 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申报内容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自筹资金及时到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建设、按期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机构)评价、验收,否则自意放弃相关补助资金。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意见 | 推荐人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该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真实、准确,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名: (镇街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导向,同意入库!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 填写说明: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背景、建设目标等;2.项目单位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基础设施、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和管理方式等。 |
2.投资必要性分析 | 填写说明:1.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2.资源优势及其当地主导产业关系;3.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用。 |
3.市场分析 | 填写说明:1.项目主要产品种类、生产和销售情况;2.主要产品的市场供需状况及发展趋势;3.主要产品的市场定位与竞争力。 |
4.生产、建设条件分析 | 填写说明:1.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2.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 |
5.建设方案 | 填写说明: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3.项目运作机制和组织落实。 |
6.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 填写说明:按项目指南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填写。 |
7. 主要财务指标 | 销售收入 | |
销售利润 | ||
税 金 | ||
投资利润率 | ||
8. 社会效益分析 | 示范带动作用 | |
促进农民增收 | ||
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 ||
生态环境影响 | ||
9. 结论 | ||
10.项目单位责任 |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 目 名 称 | ||||||
二 | 项目申报单位(印) | ||||||
三 |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
四 |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五 | 项目建设地点 | ||||||
六 | 项目建设时间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七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包括品种名称、技术方案、工作流程及分项投资、建设计划等: | |||||
八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 建设规模 (数量) | 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
(一) | 基础设施建设 | ||||||
1 | |||||||
2 | |||||||
... | |||||||
(二) | 设 备 购 置 | ||||||
1 | |||||||
2 | |||||||
... | |||||||
(三) | 技术引进推广 | ||||||
1 | |||||||
2 | |||||||
... | |||||||
(四) | 可自行增加分项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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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万元 | ||||||
资金来源说明 | 财政补助 | 万元 | |||||
自 筹 | 万元 | ||||||
九 |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