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7/2019-07539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对外贸易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现就《关于印发《关于广交会展位安排使用及展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广交会展位安排使用和展务管理工作,规范办展秩序,依据商务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参展展品管理规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杭州市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在总结了广交会展位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和外贸发展实际情况,对《广交会展位安排规定》进行修改,拟定了《广交会展位安排使用及展务管理的规定(初稿)》。初稿形成后,我局分批次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听取企业意见,会后,我局根据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1月初,我局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上传公示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3月5日,经我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形成了本文稿。
三、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规定分为七个部分。
(一)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该部分主要内容为参展企业资质标准条例以及禁止企业和展品参展的规定。
(二)一般性展位(推荐)评审标准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从上一年度出口额、行业自律、国际通行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创新、境内外商标注册、品牌荣誉、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以上九个方面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三)参展申请与展位安排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介绍符合要求的参展企业申报展位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类别广交会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要点、分配展位的原则等。
(四)展位使用要求
该部分主要内容为广交会展位使用要求。其中着重强调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展览期间空置展位及其他违规行为。此外还要求各参展企业以杭州交易团萧山交易分团形式参展并签订展位使用责任书,如实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展位违规使用认定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对企业在展位使用时出现违规使用情况的认定标准。
(六)违规处罚
该部分主要内容是对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的处罚方式。
(七)展务管理规定
该部分主要内容为介绍广交会期间萧山交易分团的主要工作及要求。加强广交会展务培训、成交统计、业务调研,加强广交会各种证件管理,严查转借、交换、涂改、倒卖证件行为,严禁各企业为非本单位参展人员办证,督促企业按时交纳参展费用。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解读人:来建平 职务:外贸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1-8289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