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19-07601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名师带徒、技术攻关、技艺交流、技能研发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杭州市萧山区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萧人才[2016]3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萧山区技师工作室是经区技师工作室认定委员会认定,以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师领办,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区技师工作室每年申报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5家,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区人力社保局对认定满1年及以上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每家3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所在单位账户。
四、适用范围
萧山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建立区技师工作室。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华保华
联系方式:0571-826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