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19-07600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继续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激发技术工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杭州市萧山区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萧人才[2016]2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萧山区首席技师是我区设立的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区首席技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对获评的区首席技师实行三年管理期,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放工作津贴1000元。区人力社保局每年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经费拨付文件,分3年将3.6万元资助按年度拨付至个人账户。
四、适用范围
区首席技师评选范围是我区内企事业单位中,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参加。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华保华
联系方式:0571-826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