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19-07589 成文日期 2019-10-23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综合类
有效性 废止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萧山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0-23 15: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一、制定的依据

《萧山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萧人社〔2019〕90号)是2016年12月27日发布的《萧山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萧人社〔2016〕178号 萧财行〔2016〕653号)的升级版,在保留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人才政策的调整升级。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萧山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萧委〔2017〕8号)和《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以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

二、制定的背景

为高水平推进人才强区建设,以更积极、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广大人才来萧创业创新,根据《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萧山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萧委〔2017〕8号)和《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此次修订主要是杭州市于2019年6月出台《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和《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杭委人办〔2019〕4号)这两个文件,对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博士后生活补助、出站博士后留杭安家补助等都有所提高,为贯彻落实这两个新文件和配合萧山区文件的精神要求同步进行了修订。

三、主要内容的解读

1.建立“博士后人才之家”。负责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就医、子女就学等相关事宜的协调,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组成,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提高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为100万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为50万元。

3.提高博士后进站后的企业和博士后本人的资助额度。为鼓励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每进站1名博士后,在站期间市区两级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日常经费;提高在站博士后人员补助额度,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万元。

4.提高出站博士后留萧安家补贴额度。博士后人员出站1年内留萧(来萧)工作,给予每人80万元安家补助费,一名博士后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5.加强考核评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星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评比活动,对排名前三位的工作站,分别颁发“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牌,并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建设经费。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评选活动,给予获奖者5万元奖励。

四、适用范围

萧山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华保华

联系方式:8263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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