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18-07249 | 成文日期 | 2018-01-19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统一编号 | AXSD16-2018-0001 |
文 号 | 萧住建房〔2018〕1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结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萧山区住房补贴管理单位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萧政纪〔2017〕8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加强住房补贴申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实行个人自愿申请、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目前暂保留纸质报送)的模式。具体流程详见《住房补贴资格申报工作流程》(附件一),申报所需材料详见《住房补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二)。
二、用人单位职责
用人单位应提高认识,服务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用人单位负责单位职工的资格受理、公示、审查等相关住房补贴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确定一名经办人统筹办理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相关事宜,经办人需在区房改办做好备案登记,登记方式详见《住房补贴“经办人”备案表》(附件三)。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18年1月3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