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08-22341 | 成文日期 | 2008-03-07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应急 |
文号 | 萧政发〔2008〕24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实施创建“平安萧山”的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损失,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完善各类应急管理信息共享网络和科学预警体系;广泛建立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构建“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防范救援体系;建立形成“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协调有序、准备充分”的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运作机制,在全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坚持以“统一指挥、高效运作”为原则,明确区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区长的统一领导下,研究部署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副区长按照工作分工和在区相关非常设机构兼任的职务,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相应的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非常设机构为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一个行政领导机构+49个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指挥体系。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内设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预案管理、综合协调、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职能。区政府有关部门是区政府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承担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职能,履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编制、信息报送及其它日常工作。各镇街的党政办为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并落实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要明确一个内设科(室)为应急管理工作职能科(室),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也要结合“多员合一”,落实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区政府建立功能齐备、网络健全、平战转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战时应急行动。为了及时有效指挥和适应特殊需要,建立移动(现场)指挥平台和预备指挥平台(暂设在区人防办);建立健全五个指挥中心,负责处置全区的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即:区社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集中处置全区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并承担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集中处置全区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卫生局),集中处置全区公共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安监局),集中处置全区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区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区建设局),集中受理并处置城市基础设施类和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发事件。
(四)不断完善各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编制要求,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完善和相应操作手册的编制;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完善和相应操作手册的编制;各镇街、开发区等负责本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操作手册的编制。同时,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落实本辖区、本行业内,各村(社区)和各下属部门单位及重大活动的预案及操作手册的编制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对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人才的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织,建立专家信息库。运用现代应急管理理念,积极发挥各类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信息研判、决策咨询、应急处置、科学应对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事件发生前的专业指导和专业防范、事件处置中的专业支持和专业救援、事件结束后的专业鉴定和专业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要重视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支高素质、懂技能、会管理的应急管理队伍。
(六)切实加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建设。全区建立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部队、民兵、医护人员等为主体的应急骨干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危化、矿山、交通、建设等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进一步整合,形成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与其管理职能相匹配的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与其生产服务相关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形成以骨干队伍为主体、各类专业抢险队为基础,事发地镇(街)应急救援组织为配套,广大群众和社会志愿者组织为协助、国防动员力量为支援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网络。
(七)规范健全预警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不断规范健全应急管理信息网络;重点抓好“一平台五中心”应急指挥机构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别及跟踪监测。做好对气象灾害、地质地震灾难、易发事件和多发事故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机构、重要基础设施等的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多渠道设置规范面直观的预警标识,强化畅通信息预报渠道,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和误报信息。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现预警信息的资源共享,并建立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制度。
(八)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区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保障行动方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和分析处理系统,切实加强应急保障。区贸易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受灾群众救济应急保障工作;区人防办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应急保障工作;区科技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科技应急保障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应急保障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污染监控环境保护应急保障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人员救护应急保障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公共设施应急保障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等。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平时要做好必要的准备,确保急有所用。
(九)加快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减灾规划,编制我区城市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和防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城市安全标准,优化城市建设方案;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的市政设施项目,有效控制危险源、污染源、灾害点和事故灾难易发点,避免突发事件的衍生次生和耦合。优先考虑城市防灾用地,加强避险疏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逐步推进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十)强化应急管理资金保障。设立区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将其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应急演练、预案修编、宣传培训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也要列出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应急管理工作。区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预备金,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重点用于应急日常管理、救援急需、经济补偿、行政赔偿等。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十一)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开设宣传橱窗、教育专栏等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进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应急预案以及防范、预警、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管理和指挥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水平;在大中小学校开设应急管理知识教育课程;广开展以村、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的防范与救助工作,实施全民动员和社会参与战略,强化社区和公众的应对能力,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演练、合成演练和综合演练,并做好每次演练的总结、评估、档案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的专项预案演练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各有关单位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预案的实战演练,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保证战时拉得出,打得赢。
(十二)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及调查评估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通过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要转变重救轻防的观念,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封闭的界限,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在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加快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做到思想统一、顾全大局、步调一致、上下沟通、左右协调、整体推进。部门之间、各镇街之间、部门与镇街之间、各行业之间要加强协助与配合,共同推进我区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保证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延误、不疏漏。各镇街和各责任单位应本着临机决断、快速行动、有效处置的原则,奖励成功者,惩罚不作为者,客观评价失败者。对开展应急管理、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08年3月5日